乳腺癌的病因尚未完全阐明,但许多研究资料表明,乳腺癌的发生除去出生地的因素外,还与下列因素有关:
1.内源性或外源性雌激素的长期刺激:雌激素的活性对乳癌的发生有重要作用。月经过早来潮(小于12岁)或绝经晚(迟于55岁),未生育,晚育(第一胎在35岁以后)或生育后不哺乳,乳癌的发生率较高。
2.病毒:致癌性RNA病毒可能与乳腺癌相关。
3.乳腺非典型增生:有乳腺导管和小叶非典型增生者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注意:这里说的是非典型增生,不是通常口语中的乳腺增生)。
4.遗传和家族史:乳癌在家族中的多发性也在统计中获得证实。具有乳腺癌家族史(一级直系亲属患乳腺癌)的女性,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是一般人群的2-3倍。
5.营养因素:高脂物质摄入过多与乳腺癌的发生有一定的相关性。
6.放射线:接受高水平电离辐射,尤其是因其他疾病使胸部接受过多放射线照射的妇女,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