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因素大多是在哮喘长期反复发作的基础上演变而来,也可以说是在过敏反应的素质上与哮喘同时存在的一种状态,事实上,哮喘在经历反复发作几年后,每一个病人或多或少都有些精神因素存在。
哮喘虽有精神因素参与,但并不是一种单纯的神经官能症。例如生下来才几个月婴儿,可以上呼吸道感染后引起哮喘。工业生产中亦常发现因对某种新原料过敏而引起集体发病的哮喘,如果不再应用此种新原料,哮喘发作也随之中止。实际工作中也从未见到神经官能症是哮喘的原发因素。但哮喘确实使病人发生精神障碍或神经官能症,由于精神障碍或情绪紧张,可促使哮喘频繁发作或加重发作程度。
有人认为哮喘患者都有些精神因素,对外界的刺激有一种高度的敏感性。例如某些哮喘病人对某些花草过敏,以后一旦见到用纸做的花草也能引起哮喘发作。在相反的情况下,有的哮喘病人害怕晚上会发作,每晚必须注射肾上腺素,但如给他注射蒸馏水有时也会产生止喘。曾有一女性病人,结婚前经常发作哮喘,婚后她不愿其丈夫知道自已有哮喘,所以每当发作时自己控制不使发作,结果以后哮喘便从未发作。前苏联的学者认为精神因素对哮喘的发作与发展都有肯定的影响,同时也提出强烈的情绪有可能抑制哮喘的发作,如某演员患者,只要参加登台演出时,哮喘从不发作。很多有经验的哮喘病人初感胞闷气憋时,即刻放松静坐,饮一杯热水,可能阻止哮喘发作。也有的病人在开始有胸闷的预兆时做气功,较应用平喘药为佳。
儿童的哮喘与精神因素亦有一定关系,可能与父母对哮喘的认识不足有关。个别父母认为哮喘是一种难治病症,对患病的孩子显得不耐烦,甚至产生厌恶情绪,因而使孩子性格变得孤僻优郁。但大多数父母因看到孩子在哮喘为理由,而提出各种不合理的要求,因为哮喘有时的确可以人为地使之发作。
引起精神不稳定的因素相当复杂,尤其是家庭中的许多问题,例如父母对患有哮喘的子女要求过严、过宽,患有哮喘的妻子对丈夫的各种控制,以及家庭经济问题等。此外,哮喘患者对工作的性质或安排感到不满等也属精神不稳定的因素。有人观察800例哮喘病人在发作之前,有35%的人受到过社会上某些不良刺激,所以更多的学者认为哮喘的发病涉及到医学、心理、社会等诸多方面,哮喘病人更易受恐惧、精神紧张等不良心理因素的损害。哮喘病人中有忧虑性疾病素质者及家族精神病史者的人数较多。用抗忧郁药,不仅可改善哮喘病人的情绪紊乱,亦能有效地减轻或缓解哮喘发作。
哮喘与忧虑之间在生物学、病理生理学方面的重叠关系,很值得进一步研究。对哮喘病人的各种不利的生物学因素,可增加忧虑发生的可能性。实际工作中经常见到因精神紧张、恐惧、焦虑而诱发哮喘的例子。曾有一女中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好胜心极强,每逢期中期末考试时,为要考出好成绩而经常牌极度紧张中,至使哮喘严重发作,不得不住院接受治疗。又如有的哮喘病人随时害怕会发生哮喘症状,总是随身携带平喘气雾剂备用。如果一旦单独外出或未带平时常用的平喘气雾剂,会因恐惧而引起哮喘发作。相反,精神因素也能产生治疗作用。例如有一哮喘发作病人来急诊室求治,恰值急诊室里几名重度国祸病人正在抢救,医护人员无法顾及这名哮喘病人,该病人目睹受伤者的惨状后,其本身哮喘竟自然缓解了。家庭及社会因素对哮喘也有影响,一个相互不信任、进常争吵、甚至父母离异的家庭,也可以成为引起哮喘发作的危险因素。社会的支持、关心及保护,可有效地缩小不良精神因素的影响。近了解到有些哮喘病人反复发作难以控制的原因,是他们担心医疗费用改革,可能会使他们无力承担长期的医疗费用。此种压力带来焦虑与烦恼,一定程度上也影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