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是指经由切开腹部及子宫的方式将胎儿娩出,其目的是因特定适应症之下,为保护胎儿及母亲安全,必须选择的生产方式。那么,什么情况下必须选择剖腹产呢?
福州台江医院产科医师解析:其实这已经很清楚,施行剖腹产手术的前提是孕妇不能自然分娩,胎儿宫内情况紧急不容孕妇自然分娩。
是否选择做剖腹产需要从母体和胎儿两方面考虑:
母体方面
1、孕妇骨盆狭窄或或畸形,阻碍产道时;
2、高龄初产;
3、孕妇生殖道受到感染;
4、孕妇有两次以上不良产科病史;
5、孕妇以前曾做过子宫的手术如剖腹产、子宫肌瘤切除手术、子宫切开术或子宫成形术,自然分娩时,阵痛可能会使子宫刀疤处裂开,造成生命危险,所以剖腹产较安全;
6、孕妇患有高血压,经催产不成时,宜剖腹产;
7、产程停滞;
8、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子宫破裂、前置血管等出血,不但危及母亲而且也危及胎儿的生命,宜赶紧剖腹产;
9、孕妇外伤,可能伤及胎儿,需紧急剖腹产来抢救胎儿。
胎儿方面
1、胎位不正:如臀位、横位;
2、胎儿过大,母亲的骨盆无法容纳胎头;
3、胎儿窘迫,胎心音发生变化,或胎儿缺氧,出现胎便;
4、胎儿过重: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克时,如经阴道分娩常会发生难产、胎儿外伤,采取剖腹产较安全;
5、胎儿过小:胎儿预估体重小于1500克时,剖腹产较安全;
6、多胞胎;
7、胎儿畸形;
8、子宫颈未全开而有脐带脱出时。
所以从医学科学的要求来看,临床上对剖腹产有着严格的规定,剖腹产只能是一种应急措施,它对解决难产、保全胎儿和孕妇的生命是有效的。但其安全性也只是相对而言,对孕妇产后的身体健康,会带来弊端;因此,对剖腹产手术的选择,无论是医师还是孕妇本人及其家属,都必须慎重,不可随意。
根据上述,剖腹产既有优点,又有缺点,并非安全。除了因挽救母婴必须做剖腹产外,如果没有手术指征,应尽量不做,争取自然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