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

怀孕后什么时候做产检?

文章来源:福州台江医院

  次产检时间应从确诊早孕时开始,不要超过孕3个半月。一般是在孕期第11周或12周时,到福州台江医院做次产检,并领取母子健康手册。

  检查项目有询问和身体检查。询问的内容是:年龄、职业、月经情况、妊娠史、病史、手术史、家族史等。 如有遗传病或家族遗传病史,应再次进行遗传咨询,确定是否需要做产前诊断和什么时候做。

  身体检查包括:

  1、 准妈妈的发育情况、身高、体重、营养储备、精神状态等。

  2、骨盆测量和生殖器官检查:对怀孕进展和分娩做出评估。

  3、血常规和血型检查:为入院分娩可能的输血作准备,还为了了解有无发生母婴ABO血型不合的可能。

  4、尿液检查:医师通过尿检可以检查出准妈妈尿路是否感染或是否患有肾病,尿检是早期检查发现妊娠并发糖尿病的重要参考指标。

  5、腹围、子宫底高度检查。

  6、胎心多普勒检查:检查胎儿在宫内的安危情况。

  7、医师会将检查的结果记录于图上,制成曲线图,对孕期进行观察,可以及早发现准妈妈和胎儿的异常状况。

  福州台江医院产科医师提醒:正常怀孕后有轻微的腹痛是有可能存在的,跟子宫的变化以及体内激素水平的改变有关,如果腹痛明显或者伴有阴道异常出血的表现,应提高警惕,及时到医院检查,防止先兆流产、宫外孕等疾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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