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

高危妊娠的处理原则

文章来源:福州台江医院

高危妊娠的处理原则一:抓主要矛盾和整体考虑高危妊娠关系到母体、胎儿、胎盘三者是否正常,处理时要全面考虑,权衡轻重,既要抓主要矛盾,又要考虑整体。如重度妊高征时,母体情况虽经治疗仍不断恶化,则何时终止妊娠问题应结合胎儿肺发育成熟情况决定。胎肺成熟者宜即时终止妊娠;胎肺未成熟者可用地塞米松肌注,48小时后终止妊娠。

高危妊娠的处理原则二:针对不同病因进行治疗妊娠后期合并糖尿病孕妇给予控制饮食或胰岛素治疗;妊高征孕妇应予休息、解痉、镇静、降压等;贫血者应积极抗贫血治疗。

高危妊娠的处理原则三:注意一般治疗增加营养,注意多卧床休息,以促进子宫胎盘血液供应。帮助孕妇解除顾虑,保持心情舒畅。

高危妊娠的处理原则四:防治早产有早产史者尤应注意,已有早产先兆者可滴注硫酸镁治疗。

高危妊娠的处理原则五:产时处理产程开始即予吸氧,尽量不用镇静麻醉剂,密切监测胎心变化,产程中及时人工破膜,尽量缩短第2产程,注意预防产后出血。

高危妊娠的处理原则六:加强产科与儿科合作两科密切配合,及时处理新生儿窒息,做好复苏和抢救工作,并进行监护,是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措施。

 

联系我们

地 址:

福州市五一南路293号

Q Q:366019753

总 机:

0591-8745-3766